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高等教育研究院   审核人: 宋青   文章来源: 高等教育研究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05-1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教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江苏高等教育发展的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以课题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整合研究力量和学术资源,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贡献。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形式:申报者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申报类别:课题分为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三类。申报者请仔细阅读《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一),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按照课题指南申报,一般研究课题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3.申报限额:我校限报6。其中,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不超过本单位申报限额数的25%,按四舍五入计。

三、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研究课题主持人职称级别不限。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重大攻关课题拟立项建设10项左右,重点调研课题拟立项建设20项左右,一般研究课题拟立项建设200项左右。重大攻关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重点调研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立项的资助课题在递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50%经费在结题后划拨。

3.项目管理:课题实行分级管理。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由学会负责项目指导、检查和鉴定工作,学校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日常管理,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学会组织的中期汇报和结题鉴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全过程管理。

4.结项时限: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十四五时期(2021-2025),立项后滚动受理结题申请,结题相关要求将在立项通知中发布。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请各位申报人于2021616日前,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送至高等教育研究院孙新华老师处(行政楼726室,8816878113092133158),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unxinhua@ycit.cn

 

附件:

1.“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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