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高教院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

作者: 发改办、高教院   审核人: 宋青   文章来源: 发改办、高教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5-09-12

序号

“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

重要权力清单内容
 
(决策、落实、监管、督查)

风险点

风险等级

分管

校领导

牵头责任部门

防控措施

规范权力行使的制度文件(含工作方案)

19


1.学校规划编制

1. 学校规划编制方案未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2.学校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未征求校内外各方面、各层面的意见,导致规划编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3.学校与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编制未形成协调及反馈机制,导致各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目标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存在偏差。

4.学校总体规划上报稿未经校长办公办、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5.学校总体规划正式印发稿未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二级

  邵荣

  发改办

1.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程序和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对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审核,确保各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目标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同向同行。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通知。

2. 学校章程制定、修改

1.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未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2.学校章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未征求校内外各方面、各层面的意见,导致章程修订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3.提请学校教代会审议章程修订稿前,未向党委常委会汇报修订情况。

4.学校章程修订上报稿未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5.学校章程修订稿正式印发前未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二级

  邵荣

  发改办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章程制定、修订的规范程序和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1.《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20111128日发布)。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学校章程制定、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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