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   审核人: 宋青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3-08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12月22日印发)

前言

江苏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903.6万。2009年,国务院批准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09—2020年。该规划实施以来,江苏省及沿海各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建设,主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推动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在完善改革开放空间布局、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中的功能作用,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服务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在全面总结《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实施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继续编制《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本规划是指导江苏沿海地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自2009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发布实施以来,江苏沿海地区紧抓战略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综合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2020年江苏沿海地区生产总值达1.93万亿元,占全省比重从2009年的16.6%提高到18.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三极一带多节点”发展布局不断优化,中心城市能级逐步提升,港产城联动发展格局加快形成。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一批重大功能平台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较2009年提高17.6个百分点;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城乡收入比降至1.9:1,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形成,双向开放能力极大提升。港口群建设取得突破 , 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和“一带一路”重要支点作用加强,盐城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建设加快推进,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建设拉开序幕。内河高等级航道网更趋完善,建成一批骨干公路、高速铁路和过江通道。南通新机场启动推进。2020年江苏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3.4亿吨,为2009年2.8倍。

新型工业基地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形成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以石化和精细化工、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成为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布局的重要板块。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0.9%,比2009年提高15个百分点;海上风电装机并网规模573万千瓦,占全国比重达63.7%。

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江苏省前列,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产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盐城市黄海湿地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我国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空白。

第二节 重大意义

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加快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苏北地区振兴和带动皖北地区发展,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全面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有利于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托江苏沿海地区立体交通网络优势,加快建设我国承南启北、沟通东西通道枢纽,将进一步加强我国与欧洲、中亚、东亚国家之间的沟通联系,扩大东西双向开放。

有利于完善海洋强国总体布局。加快江苏沿海地区海洋资源利用,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海洋经济整体实力,有利于形成全国沿海地区共同发展、互动并进的新局面。

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江苏沿海地区积极探索临海、近海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经验,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和海洋降碳固碳功能作用,建设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可再生能源基地和蓝色碳汇功能区,有利于推动长三角 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江苏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塑造滨海城乡特色风貌,着力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着力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着力培育双向开放新优势,不断提高区域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带动力,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拓展新空间、展现新作为。

第二节 战略定位

长三角区域重要发展带。加快江苏沿海地区与上海、苏南地区一体化步伐,促进跨江融合,吸引要素资源跨江北上,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世界级城市群,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发挥独特区位和海洋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努 力建设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高地。

东西双向开放新枢纽。系统建设沟通我国内陆腹地、面向欧亚的陆海通道,更大力度赋能开放平台,畅通要素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与中西部地区联动协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打造我国中西部地区便捷出海通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地。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特色风貌塑造和碳汇功能提升,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居民安居乐业的宜居环境。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占全省比重力争达20%左右。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42.5%。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与上海跨江融合发展开创新局面,与苏北和皖北地区合作实现新提升。生态环境呈现新面貌,林茂、滩净、岸绿、湾美成为江苏沿海地区鲜明标识,林木覆盖率达到25.2%,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以上。双向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成果在江苏沿海地区复制推广,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完善,双向开放枢纽作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普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到2035年,江苏沿海地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 , 为打造长三角强 劲活跃增长极、世界级城市群、沿海生态屏障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结合功能定位,优化发展布局,进一步向海拓展、向东开放、连通南北方、贯通中西部,形成主体功能清晰、空间集约集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体布局。

第一节 壮大“三纵”发展轴

区域主发展轴。以G204、G15等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与高铁沿海通道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串联沿线城镇和产业园区,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动中心城市、县城与沿海港口港 城联动发展。

临海新兴发展轴。依托临海高等级公路等交通干线,规划研究临海高速公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滨海新城镇,支持临港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构建产城协同发展模式,推动形成临海新兴发展轴。

近海海洋经济发展轴。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牧场、海洋交通运输业、海上风电、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海洋产业,远期推动海洋经济由近海向深远海拓展,开辟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

第二节 完善“三横”通道

北部通道。依托东陇海线 、 徐宿连运河 、 灌河等,强化公路、铁路和水路等基础设施畅通能力,提升连云港港口能级,完善沿东陇海线陆海大通道,增强向西贯通和辐射带动功能。

中部通道。依托淮河等横向通道,建设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航道工程,围绕盐城港完善面向淮河流域腹地的铁路、公路、 航道网络,畅通面向淮河中上游地区的河海联动大通道。

南部通道。依托长江、通扬运河等,围绕大通州湾港区布局,新(改)建通吕运河、新江海河、东灶新河、江海运河等江 海转运通道以及北沿江高铁等骨干快速通道,实现江海贯通。

第三节 打造“三大片区”

陆海联动区。依托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深入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陇海沿线地区的协同,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以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枢纽海港为重点,加快发展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拓展强化现代服务业功能,推动连云港海港、徐州国际陆港、淮安空港“物流金三角”联动发展,深化与共建 “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建设成为陆海通道战略枢纽。

河海联动区。依托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盐城,以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通道和河海联动开发为重点畅通与淮河中上游地区联动大通道,加强与沿淮城市产业合作,建设绿色能源基地,发展海洋经济和生态经济,引领带动淮河生态经济带加速发展。

江海联动区。依托江海门户南通,以建设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为重点,打造“江出海、海进江”双向联通新枢纽。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建设,成为上海大都市圈功能拓展、科创产业协同、先进制造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

第四章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抓住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上海大都市圈功能拓展和长三角产业协同创新机遇,促进海洋产业向新兴领域迈进、特色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重化工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江苏沿海 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建设本质安全临港产业基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科学规划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应用,有效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建设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石化产业基地,推进徐圩和盐城滨海、大丰化工园区联动发展。在南通通州湾、盐城滨海港工业园区等建设绿色精品钢产业基地。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和高端船用装备产业链,提升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大型邮轮等研发生产能力,建设高技术船舶产业基地。

建设医药产业基地。依托连云港新医药产业基地,巩固提升化学药、现代中药和生物医药三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健康产业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医药产业集群和原料药生产基地。依托江苏省原创化学药创新中心,建设高端制剂与绿色制药制造业 创新中心。按程序申请设立中国(连云港)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以连云港国家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 国家火炬计划东海硅材料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发展生物基材料、膜材料等产品,打造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集群和硅材料制造基地、石英加工中心。

建设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保供基地。实施盐碱地土壤改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化粮食、蔬菜、畜禽、水产等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连云港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等功能。推进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沿海滩涂养殖面积。规范发展远洋渔业,建设射阳、如东、启东、赣榆渔港经济区,打造现代化 沿海渔港群。

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系统谋划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路径,积极推动汽车产业整合重组,鼓励整车企业依托现有燃油车产能资源开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和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支持检测、试验等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汽 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竞争力。

第二节 建设重要绿色能源基地

强化能源安全高效绿色供给。加强沿海电源点及电力、油气输送通道规划布局,统筹建设海上风电、沿海LNG接收、煤炭中转储运、核电基地。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和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支持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沿海电网过江通道和天然气过江通道,打通长江北翼绿色能源和天然气输送通道。规划建设连云港石油储备库。依托沿海港口推进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利用核能,稳妥推进核能供热。

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第三节 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培育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海洋矿产、油气、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以及海洋信息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提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总承包能力,做强自主品牌。

加快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发。建设海洋药物研发中心、孵化中心和药物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糖类和蛋白类藻蓝蛋白、胶原蛋白等产品开发,发展海洋药源生物的保种、育种和育苗产业,打造海洋生物制品产业集群。支持连云港海洋生物制药创新基地、盐城海洋生物产业园、海门及启东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等载体建设,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基地。

推动海洋服务体系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国际航运与船舶交易、船舶经纪和管理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吸引跨国航运公司区域性总部落户,设立整合贸易、物流等功能的运营中心,协同建立长三角统一的航运交易市场,探索建设国际邮轮旅游岸上配送中心,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海洋运输服务体系。依托港口强化国际贸易服务,发展文化贸易、技术贸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和数字贸易,以洋口港为试点探索建立LNG实货交易中心,支持连云港申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建设长三角重要贸易节点。做优做强现代物流,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创新发展。依托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展海水淡化技术协同攻关。发展海水利用关键装备,提升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 套装备产业化水平,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推动海洋牧场建设。开展生态型人工鱼礁建设,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程,推进贝藻类生态立体养殖,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以海州湾海域、南黄海海域国 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依托,建设一批生态功能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管理水平较高的海洋牧场。

第四节 提升产业创新升级能力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聚焦海洋高技术领域,加强与国家级海洋研究机构合作,建设一批重大涉海科技创新平台,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建设,加强与江苏海洋大学合作联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海洋领域未来技术学院,布局建设江苏省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支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形成一批国产化替代的引领性原创成果。在人财物使用、科研方向选择等方面,赋予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培育创新企业集群。聚焦海洋新兴产业,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独角兽 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机械、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智能+”技术改造,加强智能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传统产业发展新动能。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

第五章 塑造滨海城乡特色风貌

提升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建设一批滨海港城和特色村镇 ,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布局科学、功能合理、特色彰显的滨海城乡风貌带。

第一节 提升城镇发展能级

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支持连云港、盐城和南通高质量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或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促进连云港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深度合作、蓝色海湾综合发展、智慧海洋公共服务创新示范,做强临港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打造 “一带一路 ”重要支点。支持盐城深化生态保护国际合作,推动建立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飞路线城市联盟,积极参与探索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湿地城市。全面提升南通海洋经济集聚和创新发展水平,全方位对接上海,建设区域中心城市。

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南通、盐城部分县市邻近上海大都市圈优势,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稳步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特大镇按程序设市,加快培育中心镇和特色镇,推进政府驻地镇等城中乡镇改设街道。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 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滨海城乡带

建设一批滨海港城。整合利用岸线港口资源,推进港口一体化建设、管理、运营,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级 。推动石化、钢铁、海洋工程装备、能源等产业加快向临港园区集聚,建设徐圩 等一批滨海港城,提升港城公共服务功能,加快人口集聚。

打造一批滨海风情村镇。培育创建一批在产业、文化、旅游、生态资源等方面具有滨海风情的特色小镇和特色乡村。有效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组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历史文化名镇。

塑造滨海特色风貌。利用海堤路、滨海公路、旅游公路等现有道路,完善观景台、驿站、营地等自驾游服务设施,形成贯穿临海地区的风景路。按程序设立江苏沿海地区特色风貌管理委员会,探索设立总建筑师制度。

第六章 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展现“生态绿+海洋蓝”,持续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第一节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陆海重要生态空间共同保育,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以大面积滩涂湿地和农田为载体,沿海堤、道路、河流打造生态廊道,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空间形态。

严格保护近岸海域海岛。推进“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海湾。深入落实海湾、海滩保护管理责任制,加大生态修复重建、生物资源养护和景观提升力度。优化海岸线功能布局,实施分类管控,加强对盐城射阳河口以北侵蚀性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建设亲海廊道。加强东台条子泥湿地、吕四渔场、海州湾渔场等近 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秦山岛、竹岛等海岛整治修复。提高建设用海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可采取和渔业生产、生态建设相兼容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完善海域使用权闲置回收制度。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立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开展自然生态修举试验,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开展浒苔绿潮灾害防控。推进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通过退养还滩、退围还湿等在淮河入海口、故黄河口、埒子口等重要河口湿地开展生态修复。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打造生态清洁小 流域,建设水美乡村。

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加大互花米草等有害生物入侵防控和治理力度。加强珍稀濒危物种遗传资源保育和栖息地管理。定期开展迁徙水鸟同步调查,加强对候鸟迁徙路线、停歇地、越冬地和重点保护鸟类繁殖场所的保护。调查沿海生物多样性分布热点地区,识别保护空缺,建立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监测指示物种类群多样性水平的时空变化。开展沿海开发建设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估,规范开发行为。建设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基地,优化海洋牧场建设,加强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保护。

科学保护利用滩涂资源。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海岸带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沿海滩涂空间保护与利用,严禁采取任何人工促淤形式加快沿海滩涂成陆。强化滩涂资源和重要滩涂功能区的生态监测,根据不同滩涂类型探索差异化保护修复路径。在严格保护生态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探索滩涂多元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海水稻、生态养殖、耐盐蔬菜苗木等产业。

第二节 加强污染防治

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推动近岸海域陆海水污染同步防治,制(修)订近岸海域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入海地方标准。实施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清单式”入海污染物消减机制,主要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省控及以上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持续削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清、雨、污分流。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置能力,开展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加强城市排水管网与港口作业区连接,消除管网空白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通航河道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 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运输船舶油类污染零排放。

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作防治,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浓度“双控双减”。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的生产使用。开展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恶臭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设备密闭化改造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全流程VOCs排放管控,对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实行在线实时监测预警。推动煤炭集中清洁高效利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开展土壤及废弃物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调查评估与风险管控,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化学农药制造和棉印染精加工等行业为重点,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强化污染地块修复后再开发利用监管。提升突出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提高海洋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海域、陆域、岸线、港口、产业“五位一体”的环境监管体制,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加大重大风险源排查力度,完善沿海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风险预警系统 , 提升对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节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推动碳评与环评融合,严格能源消费强度管理,严把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未取得能评、环评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全面促进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聚焦钢铁、化工、煤电等领域实施绿色化改造工程。推广先进适用绿色工艺、节能技术,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建设“无废城市”。培育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开展重点产业绿色供应链示范试点。

加快推动低碳转型。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 , 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同时稳步推进碳减排。建设“近零碳”示范园区和示范工厂。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和绿色出行城市创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研究建立蓝色碳汇生态功能区。开展滩涂困难立地植树造林建设、潮间带植物种植,发挥滩涂湿地固碳作用。加强海洋固碳技术研究,开展耐盐植物研究和贝藻类养殖碳汇技术攻关。构建基干林带与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滩涂造林有机融合的生态系统,打造千里海疆绿色长廊。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加强高捕碳固碳作物种类筛选,研发生物质炭土壤固碳技术,增加农田土壤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第四节 提升生态产品价值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基础调查,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根据核算结果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区域内生态环境提升及绿色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有序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以连云港蓝湾百里、盐城生态百里、南通缤纷百里为重点,聚力打造以生态湿地、山海奇观、江风海韵为特色的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推动滨海度假、邮轮旅游、海洋文化旅游等海洋旅游产品开发。加大海州湾、蛎蚜山、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力度,强化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品牌效应,在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 护红线监管前提下,建设一批海滨旅游度假区。

第七章 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统筹港口、公路、铁路、航道、机场和过江通道建设,构建多式联运系统,强化水利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基础 设施建设,提升江苏沿海地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强化港口服务功能

完善港口功能布局。探索构建长三角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协同打造世界级港口群。强化连云港港功能,加强与内陆无水港和物流场站合作,提升国际海运能力,支撑石化产业基地等建设。加强盐城港与淮河流域沿线内河港、无水港联系,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高标准推进通州湾港区规划建设,促进通海港区与通州湾港区联动发展,打造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

推进码头和进港航道建设。推进专业化码头建设,提升码头、港口岸电等设施保障能力。推进连云港港、盐城港、南通港相关进港航道建设,适时规划建设通州湾等内河转运区。坚持“沿海为主、沿江为补充”,统筹布局江苏沿海重点港区LNG码头,研究推进汽车滚装码头和邮轮码头布局。到2025年,力争实现30万吨级航道通达连云港港连云、徐圩港区,10万—20万吨级航道通达赣榆、滨海、大丰、通州湾等港区。

推进港口集疏运设施建设。推进连云港港徐圩港区、盐城滨海港区和大丰港区、南通通州湾港区等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实现江苏沿海重点港区疏港铁路专(支)线全覆盖。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航道、宿连航道、连申线、通扬线、盐宝线、盐邵线、兴东线、望虞河、德胜河等内河航道建设,以及南通港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等疏港航道和疏港公路建设,提升港口货物快速集散能力。

第二节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建设沿海铁路网。完善高铁主骨架,推动城际铁路加快发展、网络衔接,因地制宜发展市域(郊)铁路,建设货运铁路,强化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打造江苏沿海地区沟通内陆腹地、面向欧亚的铁路通道。规划建设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经南京至合肥段、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含如东延伸段)、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等干线铁路和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等城际铁路。构建干支衔接的普速铁路网,推动洋口至吕四铁路建设、新沂至长兴铁路扩能改造。规划建设南通西站经海门至新机场线、南通东站经新机场至通州湾线等市域(郊)铁路,规划研 究南通至上海综合交通通道。

完善沿海公路交通网络。完善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布局。以国家高速公路通道扩容和发挥整体路网效能为重点,推进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等瓶颈路段扩容,推进过江通道建设,完善沿海港口辐射腹地的干线公路体系。

提升航空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连云港机场迁建工程建设,基本通达东北亚、东南亚重点城市,加快开辟向西联通新亚欧大陆桥节点城市的空中通道。实施盐城南洋机场功能提升工程,打造为江苏省对韩主力机场,加密至韩国、港澳台等地航线网络,逐步提升至韩日全货机业务。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支持相关机场集团之间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展新机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合资合作。有序推进一批前期研究进展良好、具备开工建设基础的通用机场项目建设。

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支持连云港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海港、陆港与空港一体建设。支持盐城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预留盐城北铁路物流基地扩建条件。支持南通与苏州、无锡共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融入上海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实施南通站、连云港站、盐城站等铁路枢纽市政配套提升工程。扩建南通动车所,优化沿海地区高铁设施布局。依托重要节点布局一批枢纽经济区。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打造以水水中转为特色、集装箱为重点的公铁水、江海河联运体系,加强航空货运与中欧班列等衔接。

第三节 提升现代水利支撑能力

提升防洪防潮排涝减灾能力。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实施,加快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苏北灌溉总渠治理前期工作,加强长江、淮河等多源洪水与风暴潮遭遇应对措施研究,提高流域防洪标准。继续实施海堤巩固工程,有条件堤段加快生态海堤建设。根据海岸带演变状况,适时推进挡潮闸下移,优化主海堤布局。继续支持沿海重点区域骨干河道治理、城市防洪、涝区治理,加强风暴潮监测 预警能力,推进盐城等防汛物资仓库建设。

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在做好与海水淡化工程成本和影响比选基础上,推进苏北引江工程续建。加快完善里下河腹部骨干河网,有序实施通榆河以东地区输配水工程,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设调蓄湖库,完善港城港区、工业园区和滩涂围垦集中区供水系 统。加快沿海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加强水资源保护。以沿海地区骨干输水通道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严格保护沿海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完整性,强化岸线分区管理,加强岸线保护修复。加强长江口水生态环境修复,维护河口良好生态功能。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河湖长制。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开发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促进沿海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第四节 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物联网、5G网络、固定宽带网络、空间信息、数据中心等为重点,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提高网络骨干带宽,全面完成光纤 到户改造,推进千兆光网建设,打造“千兆城市”。支持盐城发展车联网,加快建设高可靠、低时延专用网络,实施自动驾驶车路协同信息化设施建设改造。依托大数据产业园等载体,推进新型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水平。

建设“数字沿海”。推进“互联网+海洋”、“大数据+海洋”深度融合,建设“深蓝大脑”。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江苏沿海特色产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鼓励建设大数据综合应用、数字化融合发展引领区。加强江苏沿海港口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港口对接,推动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设海洋防灾减灾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第八章 培育双向开放新优势

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深入推动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通、东西双向互 济的开放格局。

第一节 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全面接轨上海和苏南地区。推动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航运服务、大健康等产业链深度对接合作。推进南通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江海联动、跨江融合新模式。支持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探索共商共建共享新机制。建设长三角优质农产品基地和长三角康养基地。加快上海和江苏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在江苏沿海地区推广。

加快沿海三市一体化进程。统筹江苏沿海港口功能布局,加强分工协作,提升港口群整体竞争力。优化江苏沿海石化、钢铁、船舶等产业布局,建设高水平产业基地。支持三市建立涉海重点领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系统加强入海河流污染防治,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增强对苏北和皖北地区辐射带动。以建设出海通道为依托,加强江苏沿海城市和港口群与苏北、皖北地区的交通连接,建设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体系。发挥沿海地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外向型农业优势,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农产品对外出口。优化水利设施布局,推进跨流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立足淮河流域产业 基础和生态资源优势,与中上游地区共建淮河生态经济带。

第二节 拓展双向开放新空间

积极融入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机遇,进一步融入东亚地区制造业分工合作体系,推动建立东亚大通关合作机制,举办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支持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建设。搭建日韩经贸合作平台,建设中日韩(江 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加快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支点。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国际合作,推进优势产品、服务、品牌、标准走出去。深度参与海上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发展中欧(亚)直达班列,积极开展中亚与日韩、东南亚双向国际中转业务,加强主要港口与陆海新通道、中欧陆海快线、北极航道等有效衔接,建设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 铁路集装箱中心站 。 推动连云港和徐州联合建设“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

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建立沿江沿海产业转移承接利益共享机制,优化长江经济带重化工业布局。大力推进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提升航运服务功能,为长江经济带扩大开放提供通道 支持。

第三节 打造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大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力度,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开展金融、人才、航运、国际贸易、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平台。支持符合条件 的口岸申报药品进口口岸。

协同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与韩国龙头企业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建设韩国商品进口集散地和江苏特色商品出口通道。支持上海合作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在遵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资源配置平台,立足现货开展全款实货交易。提升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印尼东加里曼丹岛农工贸经济合作区、中意(海安)生态园、中奥苏通生态园等园区合作层次。

推动园区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统一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研究对园区研发业务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海外创新中心。

第九章 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江苏沿海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跨区域合作共享,保护传承弘扬海洋文化,提升社会治理现 代化水平,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节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协同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鼓励江苏沿海三市共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协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信息互通和协同处理机制。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依托区域中心城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探索建立跨区域教育集团、学校联盟,鼓励开展区域城乡学校牵手共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推进“双减”工作,切实减轻社会教育负担。加快实现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中高职紧缺专业贯通培养,推进深化产教融合。以南通大学、江苏海洋大学、盐城工学院为重点,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打造一批涉海特色专业。深化与国内外大学和院所学科建设合作。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鼓励江苏省综合实力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地区设立分院区 , 开展跨区域合作办院,共建区域医疗中心。推动沿海三市与长三角其他地区开展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共建急救医疗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 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开展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多元发展。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业务延伸到城市“五险一金”及其他公用事业缴费领域。

第二节 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江苏沿海三市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稳步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支持富民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高经营性收入。拓展依靠合法动产和不动产获得收益的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通过土 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增强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沿海三市发展慈善事业。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江苏沿海三市毗邻地区城市管理联动和信息共享,共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江苏沿海地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健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治安维稳、行政执法等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区域性应对突发事件专项预案。深入推进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危险化学 品应急救援基地。

第三节 保护传承弘扬海洋文化

系统保护文化遗产。推进文化遗产分类保护,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江苏沿海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调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文物保护空间管制措施,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加强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支持连云港和南通依托“海丝申遗”城市联盟合力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划定确定、保护修缮与活化,加强江苏沿海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利用,支持连云港、盐城等城市创建国家 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讲好新时代沿海故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利用好开山岛党性教育基地和连云港革命纪念馆、新四军纪念馆等红色场馆,以及档案馆保存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等红色资源。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海洋文化,发展海洋文化产业,组织创作一批体现江海文化、山海文化、西游文化、淮盐文化、陆桥文化等 特色的海洋题材文艺精品。推进海洋博物馆及涉海文化馆、科技馆、展览馆等建设,建立一批海洋科普与教育示范基地。发挥张謇故居等文博场馆社会教育阵地作用。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指导,制定支持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指导江苏省编制有关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江苏省承担规划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总体布局、发展重点,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节 强化政策支持

支持江苏沿海地区重大开放载体平台和口岸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在资金、产能置换、用地用海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江苏沿海地区投融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设立分支机构。研究深远海风电建设的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支持江苏沿海地区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管理、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创新创业等政策试点。

第三节 开展督促评估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民生监督机制,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规划实施中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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