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化阶段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作者: 钟秉林   审核人: 宋青   文章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0-06-05

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据估计超过50%,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面临教育系统内外的挑战,尤其需要构建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

一、我国高等教育面临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第一,伴随着规模的扩张,高等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短缺且发展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公平与质量的问题凸显。尤其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下,高校的生源知识结构更加多元,生源质量的差异增加,更加需要变革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学习体验的增值评价。

第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和增长动力的转化,更加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劳动者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高校需要调整人才培养规格、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与竞争能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人才培养效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第三,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面临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新挑战。学科发展的综合化趋势,需要高校探索资源整合,加强跨学科研究和跨专业(类)人才培养;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冲击着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教学组织形态、教学与学习方式、教学管理机制以及教室布局,对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教育国际化成为大势所趋,高等教育面临世界秩序重组的挑战。人力资源跨国流动势头迅猛,教学资源跨国流动和传播速度加快,现代教育理念、先进培养模式、教学管理和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跨国传播与融合趋势明显,高校需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成功经验,同时也要积极推进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国际拓展。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要主动应对国内外教育竞争与融合趋势共存的新挑战,构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高等教育质量提升。  

总体来看,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在理念和模式等方面趋于融合,呈现出共同的发展趋势。一是在评价理念方面,强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注重学习效果的跟踪与评价,将学生作为核心利益群体参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过程,将保护学生利益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点;二是在评价方法方面,强调以学生学习结果为导向,将学生的就读经验和学习产出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重视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和记录,注重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定量与定性方法的结合;三是在评价导向方面,强调通过外部质量评估活动,推动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四是在评价主体方面,赋予高校质量建设和保障的主要权责,重视发挥专家优势,强调政府、用人单位、行业企业、学生等多元利益群体共同参与,构建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价值体系。总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模式从相对单一走向逐步融合,世界各国质量保障呈现出共性趋势,为我国构建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供了借鉴。 

综上所述,我国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应积极回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立足中国本土化的实践探索,借鉴世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新理念,完善高等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二、扎根中国实践,保持政策稳定性与持续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开展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评估、水平评估以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合格评估、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尤其是2009年以来,我国在前期评估实践基础上实施新时期评估方案,构建了五位一体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包括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状态数据常态监测等。五位一体的本科教学评估体系回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迈向普及化过程中的新挑战,强调对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估:新建本科院校实施合格评估,注重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水平和基本教学质量的达标;通过合格评估的高校实施审核评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结构优化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高水平大学则通过国际评估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工程、医学、师范类等专业探索进行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高校内涵建设、教学质量的提升都需要时间的积累与积淀,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重点在完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上下功夫,推进内涵建设,促进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更新教育理念,促进质量保障范式转变

教育理念更新是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重要先导。

第一,转变高等教育发展观。普及化阶段的高等学校应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致力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主动应对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挑战,尤其是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生源结构特征与质量差异的新挑战。

第二,转变高等教育的教学观。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要转变传统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知识传授为主要载体的教学观,强化学生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教学评价的重点应从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注重学生学习结果和全面发展的跟踪与评价。

第三,转变高等教育质量观。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应是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多样化的质量观,高等学校应从单一发展模式转向分类发展模式,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探索构建不同类型高校的质量保障体系。

第四,转变高等教育管理观。普及化阶段的高等教育应从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质量保障的主体从政府等外部评估主体转向高校本身,注重多元评价、内外结合、放权分权,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强化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同时重视不同利益相关者对高校办学质量和绩效的监督与问责。

四、明确核心要素,完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构建是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点。

第一,明确普及化阶段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核心要素。提出科学明晰的质量标准,研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基于合理技术方法的评价方式,健全有效的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工作的机制,提供有效的政策、制度和组织保证。

第二,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地位。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赋予高校以质量保障的主要权责,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性与持续性,引导高校建立起以专业教学为基础、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第三,完善学生学习结果导向的评价方法。在自我评价、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和国际评估等质量保障活动中,将学生学习效果的跟踪评价作为评估标准的重要内涵和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维度。研制对学生学习结果进行评价的工具与方法,借鉴国外学生课程体验量表,开发基于中国学生体验的评价指标和评价量表,全面客观地呈现高校人才培养的效果。

第四,完善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系。重视学生的参与,发挥学生作为高等教育核心利益群体的作用,逐步建立学生参与学校内部和外部质量保障活动的长效机制;在政府或者第三方机构的外部评价以及高校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各利益相关群体的广泛参与,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共同治理。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20323日,详情请点击http://edu.cssn.cn/jyx/jyx_gdjyx/202003/t20200323_5104432.shtml?COLLCC=356023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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