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后期资助项目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通知

作者: 本站原创   审核人: 宋青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0-05-11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且论文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6份(附件1、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3)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附件4)。

特别提醒: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1年3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请于2020年6月20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726孙新华老师处(电话:88168781;13092133158),电子文档请发送至 sunxinhua@ycit.cn 。通知详情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doc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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