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14号)精神,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包括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总获奖比例参照上一年度情况、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量的40%。
奖励办法:所有奖项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表》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各位申报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送送至高等教育研究院孙新华老师处(行政楼726室,88168781,13092133158),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gbgjy@ycit.cn。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