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4 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成果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研究领域的界定,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教育学领域研究的划分,以高等教育为核心,可同时涵盖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其他教育类范畴: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政策与领导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 K.教育经济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N.国防军事教育 0.教育史 P.课程与教学 Q.学前与特殊教育 R.教师教育 S.教育评价 T.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
2.成果形式: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文章一般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4.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总获奖比例参照上一年度情况、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量的40%。
奖励办法:所有奖项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表》、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均一份, 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著作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等;文章复印件需包括报纸名称、发表日期、版面号等。
请各位申报人于2026年6月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送至高等教育研究院闫桥静老师处(行政楼726室,8816878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gbgjy@ycit.cn。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6年4月16日